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」自2023年6月1日起調整防疫措施
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」自2023年5月1日起調整防疫措施
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」自2023年3月8日起調整防疫措施
修正「IP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商業使用規範書」第七條第二項
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」新增申請參觀者須檢附疫苗接種證明規定
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」新增停棚原則
即日起暫停開放2022年1月份參訪申請行程
修正「IP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容積擷取攝影系統使用規範」第七條第十一項
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,將停棚進行設備升級
2021年9月1日起開放商業使用申請
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
配合三級防疫閉館至2021年7月26日
配合三級防疫閉館至2021年7月12日
修正"IP內容實驗室容積擷取攝影系統使用規範"(修正前稱:IP內容實驗室-動態立體虛擬攝影系統使用規範)
配合三級防疫閉館至2021年6月28日
配合三級防疫閉館至2021年6月14日
配合三級防疫閉館至2021年6月8日
防疫措施公告
IP 內容產製新科技應用開發獎勵計畫作業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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